http://www.cnpic.com.cn 2008年3月25日
一:“八荣、八耻”
2006年3月4日,中共中央总书记、国家主席、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看望了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、民进联组委员,听取了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,并发表了重要讲话,提出要把“八荣、八耻”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,“八荣、八耻”的提出在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强烈共鸣。
“八荣、八耻”内容是: 以热爱祖国为荣、以危害祖国为耻; 以服务人民为荣、以背离人民为耻; 以崇尚科学为荣、以愚昧无知为耻; 以辛勤劳动为荣、以好逸恶劳为耻; 以团结互助为荣、以损人利己为耻; 以诚实守信为荣、以见利忘义为耻; 以遵纪守法为荣、以违法乱纪为耻; 以艰苦奋斗为荣、以骄奢淫逸为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