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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解读《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意见》
2018-04-27

  
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4月26日(周四)上午在中日友好医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介绍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
和医院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关情况。

  据了解,近年来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工作。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、《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“互联网+”行动的指导意见》都做出了部署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,研究起草了《关于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4月12日,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意见》,要求加快发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,让患者少跑腿、更便利,让更多群众能分享优质医疗服务。

  医政医管局副局长焦雅辉介绍,该文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:

  一是健全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服务体系。这一部分强调了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融合发展的主要领域,包括发展“互联网+”医疗服务、创新“互联网+”公共卫生服务、优化“互联网+”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、完善“互联网+”药品供应保障服务、推进“互联网+”医保结算服务、加强“互联网+”医学教育和科普服务、推进“互联网+”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等七方面,涵盖了医疗、医药、医保“三医联动”的诸多领域。

  二是完善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支撑体系。这个部分明确了有关保障支撑手段,从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、建立健全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标准体系、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、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、及时制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五方面,提出了有关举措。

  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。这个部分划出了安全有序发展的底线,分别对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两方面作出明确规定。

  “《意见》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,明确了支持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发展的鲜明态度,突出了鼓励创新、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,明确了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支撑体系,也提出了安全监管的硬性要求。”焦雅辉说,政策的出台将大力推动“互联网+”创新成果与卫生健康领域向更深度融合、更广度发展,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,建设健康中国打下坚实基础。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是新事物,参与主体多、涉及领域广,隐私安全风险高,也迫切需要部门和地方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,构建各负其责、紧密配合、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。接下来,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政策组织实施,以医院应用服务为重要切入点,及时跟踪总结地方做法并加强指导,加快工作进度,尽快取得实效,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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